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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丛)在全国退耕还林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4-10-10


(2014年9月28日) 

       这次会议是国家林业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安排部署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和2014年建设任务,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全面发展,更好地改善生态、改善民生。刚才,湖北、贵州、甘肃3个省作了很好的发言,3个省的准备工作很充分,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开垦了大量耕地种植农作物,在解决人们温饱问题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998年特大洪灾发生后,为改善我国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果断作出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决策。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截至2013年,中央累计投入3542亿元,全国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47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保存率达99%以上,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个多百分点,有的市县提高了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百分点。退耕还林造林全部成林后,林分蓄积量将达13亿多立方米,可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比较典型的是延安、榆林。延安市通过退耕还林,森林覆盖率由33.4%提高到45.4%,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由25%提高到68%,年土壤侵蚀模数由9000/平方公里下降为7000/平方公里,年输入黄河泥沙量由2.58亿吨下降为1.96亿吨。年降雨量也在增加,良好的小气候正在形成。20137月,尽管出现历史罕见的强降雨,但是没有形成洪灾。同时,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通过发放补助,直接惠及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比较稳定地解决了退耕农民的温饱问题,并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开辟了新的途径。国家统计局监测显示,2012年,退耕农户人均纯收入5963元,比2007年增加2990元,年均实际增长10.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退耕户外出就业的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为31.3%,比2007年提高4.8个百分点,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5.8个百分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分析,与退耕还林前的1998年相比,2012年工程区粮食播种面积增长2.7%,粮食总产量增加23.4%,谷物单产提高19.6%;而6个非退耕还林省市粮食播种面积下降22.2%,粮食总产量下降11.5%,谷物单产仅提高13.2%。事实证明,退耕还林没有影响到全国粮食生产。

       实践证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具有远见卓识的英明决策,是我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转型发展的标志性工程,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成功典范,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得到了国际国内专家学者的广泛赞誉。20135月,中国工程院部分院士赴延安调研后指出,延安以退耕还林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将退耕还林与自然恢复相结合、梁峁沟坡洼统一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他们向国务院专门上报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建议》,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对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20115月,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自然资本项目负责人格蕾琴戴利通过深入研究后认为,中国退耕还林解决了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一是保护了环境,二是引导了产业转型,为农村极端贫困人口提供致富机遇。她认为,退耕还林已经在中国取得了"显而易见的胜利",其他国家应重视并学习中国的经验。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就全国来看,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仍是我国最突出的生态问题,全国还有大面积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在继续耕种,造成地力衰退、江河淤积和重要水源地涵养水源的能力下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制约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继续退耕还林,广大基层干部、专家学者、农民群众对此十分期盼。2010年以来,河北、内蒙古等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多次专门请示国务院,要求继续安排退耕还林任务。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继续实施退耕还林的建议提案都有四五十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退耕还林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上强调,要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有的地区特别是平原面积小的地区,一度把很多25度以上坡地划进了基本农田。严守耕地红线、保护基本农田是必需的,但不能形而上学,要实事求是,该改正的要改正,该退的要退够。这样做,短期看可能减少一些粮食产量和耕地数字,但这是可持续的粮食增产思路。李克强总理在2012年底视察湖北、2013年视察甘肃、2014年视察陕西时,都强调要下决心实施退耕还林,使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并将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336项重点任务之一大力推进。今年6月下旬,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提出到2020年,将全国具备条件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还草。925,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下达了2014年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任务500万亩。以此为标志,新一轮退耕还林正式启动。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举措,是解决我国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问题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深刻认识继续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对于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增加我国森林资源、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切实把退耕还林这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办好办实,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坚持生态优先。退耕还林既是一项生态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其根本目的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为农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这是推动工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发展后续产业,解决农民长远生计,都是为了调动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更好地发展林业和保护生态。各地要紧紧围绕增强生态功能、扩大森林面积这一根本目标,科学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在退耕地选择上,要研究制定退耕还林实施方案,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安排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退耕还林,增强退耕还林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能把退耕还林简单地看成扶贫措施,平均分配工程建设任务,导致该退的退不下来,不该退的却退了。在树种和模式选择上,要首选涵养水土资源好的生态林,以乡土适生树种为主,也可发展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优的特色林果业,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实现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互利共赢。但是,植树造林和林粮间作要在不破坏植被、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进行,特别不能间种高秆作物,也不能高强度、长时间间作,只能适当间种不影响林木生长的豆类、中药材等矮秆作物,有些不适宜种树种草的退耕地要实行封育保护、自然修复。

       第二,尊重科学规律。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稳步推进,尤其要防止长官意志和形式主义。要根据各地气候水文条件和土地类型进行科学规划,做到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要重点发展耐旱灌木,着力恢复原生植被。在雨量充沛、自然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发展经济林、竹林、速生丰产林,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发展经济林要统筹考虑当地立地条件、市场需求情况、农民经营水平等因素,切忌不顾实际地一哄而上。凡是坡度过大、土地脊薄、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重要的地方不宜发展经济林,否则可能会引发新的生态问题,背离退耕还林的根本目标。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工程管理,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强化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和实施结果的验收,总结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成熟治理模式,指导农民科学栽植适宜树种,提高退耕还林的质量和效益。要综合考虑便于后期管护等因素,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退耕还林,大面积增加林草植被,加快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第三,强化政策落实。各地要认真学习《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批复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准确把握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宣传发动、政策培训等工作,让基层干部群众熟悉政策内容、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在实施过程中不跑偏、不走样。在退耕还林任务分配和资金安排上,首先要符合退耕还林条件,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其次要建立健全村级退耕还林公示制度,对退耕农户的退耕面积、退耕地点、造林树种以及质量要求、验收结果、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尤其是退耕还林补助款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决不能克扣或挪作他用,这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碰触的"高压线"。凡是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一经查实,都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是每亩15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现金补助1200元,原则上分第一、第三、第五年三次拨付。中央明确,新一轮退耕还林,省级人民政府可在不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兑现给退耕农民的具体标准和分次数额。省级政府应增加退耕还林投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充分调动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同时,要统筹安排有关支农资金,用于退耕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以及开展退耕农户生态移民等,着力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按照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的要求,省级财政要将工作经费开支纳入财政预算,真正解决基层工作经费缺乏的问题。

       第四,加强后期管护。退耕还林后,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及时颁发林权证。要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等检查验收结果与政策补助直接挂钩,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对退耕面积较大的村要配备专职护林员,确保各项管护措施落到实处。要将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并根据退耕还林现状和森林经营目标,科学制订森林经营方案,切实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同时,要着力抓好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从2016年起将陆续停止补助,部分退耕农民的收入将会有所下降,势必影响到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对还没有发放林权证的退耕还林地,各地要尽快发证,并杜绝一地多证。对符合公益林界定标准的退耕还林地,要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对未划入公益林的,允许农民合理经营和依法流转或采伐。采伐后的退耕还林地,要及时更新,保证林地性质不变。对急需抚育间伐的要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要严肃查处乱征乱占退耕还林地、擅自复耕等行为,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第五,全面落实责任。退耕还林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离不开各方面的积极参与、通力合作,要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种责任。一要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和各级政府负责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国家林业局每年将与各工程省区人民政府签订退耕还林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层层分解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责任,确保把国家的政策措施和各项要求逐级落实到位。二要落实林业部门责任。要切实承担起作业设计、种苗生产供应、组织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档案管理、抚育管护等职责和任务,严把规划设计关、种苗关、质量关和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健康顺利推进。计财、资源、造林、科技等司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要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退耕还林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而不能各自为政、孤军奋战。林业部门要多主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四要落实退耕农户责任。要通过检查验收、兑现政策和确权发证等工作,落实好退耕农户的责任和权益,使之成为退耕还林的直接责任主体和受益主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并认真整改有关问题。对违反纪律或履职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腐败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严厉查处。我还要强调一下,要坚决依法维护退耕还林成果。在近几年的林政案件中,有不少把退耕地作为土地增减挂钩、土地整理、疏林地改造而改变林地性质,不仅造成国家财政资金的浪费,而且严重违反《森林法》和《退耕还林条例》的规定。这些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014年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开局之年,国家已经将建设任务下达到有关省区。现在已经过了秋分节气,寒露即将到来,季节不等人。各地要认真做好农户申报、作业设计、种苗供应、技术服务等工作,尽快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和退耕农户,确保今冬明春全面完成任务。同时,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和实施结果的验收,把好种苗质量关、栽种质量关、检查验收关、考核监测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同志们,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林业部门肩负的重要使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要求,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巩固、发展、扩大退耕还林成果,把退耕还林这一德政工程、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充分发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巨大功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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