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1-04
9月14日,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组在安化县华天假日酒店对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组由省林业厅副巡视员任组长,省民政厅调研员赵晨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革处副处长肖江龙、省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计财科科长蔡兵组成。益阳市陪同验收人员有市林业局副局长刘凤飞、市林业局林场站站长任建平、市林业局林场站副站长肖亚柯;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益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能华、县政协常务副主席刘化及发改局、民政局、林业局的相关领导出席了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汇报会。
汇报会上,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组听取了安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能华同志的汇报,查阅了国有林场改革验收资料,并同芙蓉、洞市、柘溪三个国有林场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安化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情况,对改革中可能遇到情况或问题多次提问,我县参与改革的同志一一的作了回答,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组对此十分满意,一致同意安化县国有林场改革通过省级验收。
最后,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组长吴剑波副巡视员对安化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安化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认为安化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抓得早、抓得主动,采取的措施过硬,改革效果好,达到了"保生态、保民生、保稳定"的预期目标。同时对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化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将国有林场单位定性为Ⅰ类公益事业单位,定编落实到位,职工社会保障到位,确保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9月底,我县根据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组的要求,经安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将芙蓉、洞市、柘溪三个国有林场重新确定为Ⅰ类公益事业单位,并上报给了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至此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12月25日,《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益阳市安化县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的批复》(湘林国改办函[2015]134号文件正式批复安化县国有林场改革通过省级验收,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取得圆满成功。